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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「強凌弱教育部反霸凌申訴專線(24小時):0800-200-885,眾暴寡」事件頻傳, 很可能是受社會影響,卻因此增加校園暴戾之氣,委實值得重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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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違犯之人員或是未盡應盡職責,相關人員需負擔應有之法律責任。校園霸凌行為,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,校長身為教育人員,應依法通報,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,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規定,處以罰鍰,及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,其如屬違反法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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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報導說要制定什麼反霸凌的法律
那現在被阿魯巴受傷了
霸凌定義要更加放寬,也呼籲,反霸凌校長老師不要怕,不過,校園還是要落實零體罰。